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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领导班子赴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考察办学筹备情况
(2009-06-22 10:05:40)
作者:国际学院

        6月19日至20日,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副院长龙翼飞、副院长刘明祥、党委副书记肖中华等一行8人赴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考察调研。

        6月19日上午,法学院考察团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明确苏州市中院优秀法官将给研究院法律类专业学生授课、接收研究院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到苏州市中院实习、苏州市中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研究院法学类毕业生等内容。

        6月19日下午,法学院考察团与研究院副院长杨志等座谈,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中,双方就研究院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管理、党团、班级管理、教师、学生补贴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并初步达成共识。

        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在座谈会上指出,研究院是学校按照“高水平、有特色、国际性”的定位而与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建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要实现这个定位,需要学校高水平的学院到研究院办学,需要学校最优秀的学科选派最优秀的教师到研究院任教,需要各学院高水平的国际合作项目到研究院开展,这些都需要包括法学院在内的各学院积极参与、高度重视。

        韩大元院长表示,法学院积极配合学校发展的总体战略,将选派最好的师资队伍到研究院任教,要让在苏就读的法律硕士和知识产权硕士接受与在学校本部同等甚至更好的教育。法学院将与研究院一道,为在苏就读的学生创造一个最好的教育环境。

        在苏期间,法学院考察团还先后参观了研究院校园、研究院联合办公室临时办公场所、文星广场学生宿舍、苏州大学法学院等。通过实地参观,考察团较为全面地了解了独墅湖高教区的教学生活环境和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并与苏州大学法学院就图书资料、学生第二课堂资源共享等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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