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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文教授,1933年4月出生,江苏常州人。垂髫之年,适逢抗战军兴,先生不得已随家颠沛流离辗转各地,曾就读于兰州志果中学、贵阳达德中学以及清华中学。建国之初,投笔从戎,从事文艺工作并作为工作队员参加了解放初期农村的群众工作。越三年而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留系任助教、讲师。文革中曾转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其后重返中国人民大学任教至今。
“珠沉渊而山媚,玉蕴石而山辉”。每当与学界前辈及同仁提起著名民法学家、亲属法学界的一代名师——杨大文教授之时,似乎任何赞美之词均不足以形容其万一。在学生眼中,杨先生治身纯正,身为师表;在同事眼中,杨先生淡泊平和,悃愊无华。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师道既尊,学风自善。就此以言,杨大文教授无疑堪称师者典范,学界楷模。
澄心悟道 大音希声
上世纪50年代初,杨大文教授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从事民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由于当时教研室的分工,杨大文教授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重点,逐渐向婚姻家庭法倾斜,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光阴荏苒,岁月如痕,杨大文教授的的教学与学术研究在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过程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成为这一学科主要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
文革甫定,法学复兴,当时正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执教的杨大文教授即与同事向刚刚复苏的婚姻家庭法学教育献上了第一部教材——《婚姻法概论》(北大民法教研组编著,杨大文教授执笔、定稿)。这部教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全国各法学院系开设婚姻家庭法课程却无米而炊的窘境。嗣后,杨大文教授又于1982年主编了全国第一部统编婚姻家庭法学教材——《婚姻法教程》,该书作为奠定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教材框架和理论体系的扛鼎之作曾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在教学过程中,杨大文教授虽曾主编过多部婚姻家庭法学教材,但是若论哪一部堪称其中之佼佼者,学界同仁会无一例外地推许他主编的这部《婚姻法教程》。在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教材建设中,这部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开拓和奠基的意义。该书的副主编、我国民法学界德高学隆的西南政法大学杨怀英教授曾指出:“1980年夏,我和杨大文同志接受司法部教材编辑部的委托,主编《婚姻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一部统编教材,它广泛涉及中外古今的婚姻家庭制度、学说、资料,奠定了这门教材的范围、规模和理论体系,可供各高等院系使用。”《婚姻法教程》累计印行近百万册,在国内的婚姻家庭法教学中具有广泛的、重要的影响。
1997年,杨大文教授主编的《亲属法》一书出版,它是“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中民商法系列之一。北京大学的马忆南教授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一文中对这部教材是这样评价的:“随着修改婚姻法的工作被提上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婚姻家庭法学界也开始了对现行婚姻法和婚姻家庭法学的认真反思。近几年,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和教材有一种回归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体系的趋势……新近出版的‘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定名为《亲属法》(杨大文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这种变化既反映了学者们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关系的正确认识,更表现了人们对建立完整、科学、规范的婚姻家庭法学学科体系的期望和努力。《亲属法》对原有的婚姻家庭法学体系作了重大的调整和补充……将监护法和扶养法作为全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法学正在超越现行婚姻法的范围,盛行已久的婚姻家庭法学教材在形式上与婚姻法的相似性及其在内容上所具有的注释特征正在得到改变。”进入新世纪以来,杨大文教授又为婚姻家庭法学教材建设提供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他主编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初版,2001年第二版),复旦博学系列《婚姻家庭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以及全面修订后的《亲属法》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2004出版),均被业内同行誉为精品之作。
杨教授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的贡献并不仅仅局限于教材建设,他对婚姻家庭法的学科建设同样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例如:他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撰写婚姻家庭法诸条目;与同事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主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的筹建工作;参与筹建中国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主持全国婚姻家庭学术讨论会等等。杨教授领导我国婚姻法学研究组织所取得的斐然成绩已为世所公认。
创制垂法 孜孜弘道
曾参曾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义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自古而今,中国的知识分子通常具有浓重的使命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因而,除教学与科研外,杨大文教授数十年间还多次参与了相关的立法工作。世纪之交,在社会瞩目的对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杨教授受修改婚姻法领导小组的委托,担任专家试拟稿起草组召集人。杨教授还曾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规划组成员和专家试拟稿起草组召集人主持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专家建议稿;亦曾担任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组成员以及该法修订时专家组成员。除全国性立法外,杨教授还积极参与某些地方法规的起草。在立法过程中,杨教授与学界人士勇于任事,群策群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婚姻家庭、妇女保障以及人口立法的发展。目前,杨教授仍在参与法典化民法婚姻家庭编的起草工作,主持起草了婚姻家庭编的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全文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向立法机关提交的《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
歌德曾说:“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数十年来,杨教授在从事教学研究的同时,对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实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杨大文教授曾多次参与有关司法解释草案的研讨工作,就法律的适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1980年《婚姻法》、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等法律问世后,杨教授以满腔的热忱撰写了许多宣传和贯彻执行这些法律的文章,孜孜不倦于前述法律的社会普及工作。不尽如此,杨大文教授还与郭建梅、马忆南同心戮力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和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该中心在妇女人权、公益法律援助以及NGO三个领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为重要和深远的影响,已成为我国妇女人权事业和民间公益法律援助事业的一面旗帜。作为本学科蜚声国际的学者,杨教授还曾多次主持国际学术研讨会议,譬如中英妇女与法律研讨会,中英维护妇女权益制止家庭暴力研讨会等。
桃李满庭 春晖四顾
自毕业留校任教起,杨大文教授执教已历五十寒暑,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培育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他担任过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不同学历层次的教学工作。杨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婚姻家庭法、民法和商法;上世纪90年代开始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是全国率先指导婚姻家庭法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导师。目前指导的研究方向为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和民事权利。在他的指导下,迄今已有数十人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近三十人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目前仍指导着五名博士研究生。
杨大文教授治学严谨,待人宽和,善于发现人才并因材施教,与弟子们的关系亦师亦友。经他培育的硕士和博士,有些已获得高级职称成为全国重点院校的教学骨干,有些成为法学研究机构的负责人,有些在国家机关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有的成为法律实务界的翘楚,诚可谓“汗水润泽桃李蕊,心血育出栋梁材”。
在人才培养方面,杨教授的贡献并不以校内教学为限。他曾长期担任校外硕士研修班的教学工作;曾为高级法官培训班以及律师培训班授课;并曾在香港城市大学、树仁学院和澳门科技大学等学校讲学。自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实行以来,他一直积极参与其中,曾受托担任历次的法律专业婚姻家庭法自学考试大纲的编写人和相应的自学考试教材的主编。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杨教授曾主持大规模的法学函授教育工作,组织编写了全面、系统、课程齐全的法学函授教材和配套辅导书,现仍任北京人文大学的法学院院长。
沅茝沣兰 玉壶冰心
白乐天有诗云:“蚕老茧成不庇身,蜂饥蜜熟属他人”,后人遂以蜜熟蜂饥以励节操。作为传统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杨教授亦始终以此作为对自己的鞭策,这也可以看成是杨教授一生的真实写照——毕其心血于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与科研事业,功若丘山却成而弗居,咸与于人。教、学两界,杨教授高情远致、虚怀若谷、与人为善、不为己甚的谦谦之风有口皆碑。而今,杨教授虽年逾古稀,然桑榆未晚,仍志在为霞,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继续奉献自己的心力。《尚书•君陈》谓:“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杨教授诚合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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