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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建校伊始即开始招收研究生,但未实行学位制度。1950年4月,学校已招收研究生140名。为尽快满足国家对大批高校教师的需要,学校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从1950年底开始在校内抽调政治、专业水平较高的干部和学生220人,并吸收全国各大专院校进步教授、讲师、助教100余人作为研究生,制定了苏联先进经验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教育计划,在各教研室领导下进行系统学习和培养,并设立研究部负责组织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等工作。第一届毕业研究生256人于1951年6月举行了毕业典礼。
1951年7月,学校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决定,按国家计划招收和培养研究生。1952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的指示,为培养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师资,学校成立马列主义研究班,学员按研究生待遇,学制一年或二年。同时,还成立研究生班,招收各专业研究生,学制从二年改为三年。1953年5月,学校设立教师研究班,招考研究生,学制二或三年。
1978年,学校成为“文化大革命”后首批恢复研究生招生的学校之一。当年招收14个专业研究生108人。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中国建立了学位制度,中国人民大学获准为首批有权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之一。1981年10月17日,学校举行复校后第一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毕业研究生共104名,其中大部分被授予硕士学位。1983年12月,学校首次录取5名博士研究生。 |